河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来源: 长城网  
2025-12-04 1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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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刘澜澜)12月3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

《通知》明确,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380元、2230元、2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4元、22元、20元。

《通知》指出,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各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关键词
工资 标准 河北
责任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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