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万前进)近日,为持续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双盲”评审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就政府采购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审等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政府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包括综合评分法和最低评标价法),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远程异地评审的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应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上述情形中,如有确需隔夜评审、现场查看样品、涉密、专家集中进行评审的政府采购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不采用远程异地评审,相关资料在审批、审核或备案采购计划时提交。
远程异地评审场地分为主场、副场。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评审现场为主场,其他评审现场为副场。
“双盲”评审评标室音视频全程监控平台。资料图
《通知》还对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场地的软硬件提出了要求。
远程异地评标场地的软件系统要求:交易系统与河北省公共资源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系统和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对接;交易活动、音视频交互、档案保存等环节均应在保密的环境下在线进行;音视频自动归档、清晰可辨;电子交易档案保存完整,交易活动全程留痕、可溯可查等。
远程异地评标场地的硬件要求: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之间物理隔离、互不见面,均为分散评审席位;席位应当按标准配置计算机、音频通话、视频监控、视频会议、桌面监控和身份识别认证等设施。
关于评审专家的抽取,《通知》要求,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内容和品目选择确定对应评审专业,依法确定参加评审的专家数量、评审时间和回避要求等,按规定在“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所需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按照其所属地就近参与评审。采购人代表应在主场参加评标工作。
评标结束后,副场应当按规定将远程异地评标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文档(副场环境监控信息)等移交给主场,所有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
《通知》自河北省公共资源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系统上线运行之日起施行。